跨境电商出口财税合规需要了解的几个概念(四)
上期我们学习了“全国通关一体化”和“报关单关键栏位“等关务方面的概念,本期我们继续来了解:自营出口及代理出口的区别:
自营出口及代理出口
自营出口:即企业有进出口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后续直接凭出口报关单去银行处理境外买家支付的外币货款,以及以企业自己的名义向税局申请退免税。
在这种模式下,出口报关单的境内发货人和生产销售单位都是出口企业自己的名字。
代理出口:因为某些业务,出口企业自己不具备资质(进出口权、技术问题等),而导致出口企业必须要找具有资质的企业协助货物出口的方式。
在这种方式下,报关单的栏位、收汇的主体和申请退税的主体和自营出口会有一些差别,但也是一种监管部门(海关、税局)认可的,合规的出口方式。
两者差异如下图:


从上面的图示可以看到,在代理出口模式下:

笔者在实操中,也在用代理出口模式给出口电商提供9610小包出口退税服务,出口电商问得最多的就是为什么外币货款一定要打到代理方账户,为什么不可以直接打到生产销售单位的账户呢?
笔者还专门就这个事情跟银行的朋友做了了解,据说这是外管的规定,暂时还是只能汇到报关单的境内发货人账户。不过听说监管部门也在研究直接让生产销售单位收款的可能性,希望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吧!
到此为止,在介绍监管方式之前需要跟大家普及的一些关务相关概念就介绍完毕,下一篇将给大家更加具体地介绍各种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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